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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2019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可由相关部门开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相关证书的原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外县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月11日(8:3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204室)。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现场试讲+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至1月13日。
(三)面试地点:新晃县晃州镇第一完全小学(详见准考证)。
(四)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怀化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含70分)。
(五)面试内容:采取现场试讲+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现场试讲总分70分,结构化面谈总分30分,面试总成绩为现场试讲和结构化面谈得分之和,分值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现场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递补。
(二)考察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后,对合格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二)设立招聘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5—6267268(县纪委监察委),0745—6222555(县委组织部),0745—6221877(县人社局),0745—6221133(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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