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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50%,学科专业知识占50%。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5月下旬在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
4.面试内容。小学和初中的体育、英语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北湖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北湖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北湖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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