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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两科(一套试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3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6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规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职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进行五项全能测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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